張店人趕緊回家找這個證,最高補貼2000元!不知道虧大了!

 新聞資訊     |      2019-05-16 16:45

 

 
近日,
張店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
《企業參保職工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報通知》,
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最高補貼2000元。


申領條件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的;
 
◆職工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證書應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或職業技能等級目錄內。
 


申報途徑
◆取得省內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服務指南中“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請”
(網址:
http://sdzb.lss.gov.cn/r/2017/10/24/50616.html)頁面申請,登記提報姓名、身份證號碼、證書編號、證書名稱、鑒定級別、發證日期、社會保障卡號、手機號碼、失業保險參保地等基本信息,進行網絡在線申請。 

◆取得省外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攜帶1寸彩色照片、身份證、社???、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人工審核發放。

張店區業務受理地址: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新村西路99號)A區1-4號窗口。
咨詢電話:0533-2286289
審核發放
◆審核。張店區失業保險處7個工作日內審核申領人員的條件資格,對審核通過的人員,形成“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公示表”;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在系統中注明審核不通過原因,供申請人查詢。

◆公示。張店區失業保險處通過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公示表”,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形成“技能提升補貼人員發放表”。
 
◆發放。每月5日前,張店區失業保險處對上月審核及公示情況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報市就業辦統一申請資金。當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中。對尚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申領人員,應先行辦理社會保障卡,再進行補貼申領。
 
補貼標準
參保職工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分別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清單請登錄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如有疑問,請聯系:
 0533-3175905(淄博市)  
 0533-2286289(張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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